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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电子烟化身“可乐罐” 吸引未成年人“入圈”******

  “三无”电子烟化身“可乐罐”公开卖【 多种口味吸引年轻人甚至未成年人“入圈”】

  □ 本报记者 孙天骄

  “福禄大彩蛋,强烈推荐 !薄荷白桃青提口味全”“兔兔奶茶杯,水基油激爽润口,奶茶般纵享丝滑”“流体暴力熊造型 ,抽完还能当摆件 ,颜值真的高”……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 ,线上线下电子烟销售市场出现了大量这种“三无”电子烟产品:外包装上无详细中文说明 、无生产厂家等信息 ,更没有生产许可证 。这些“三无”电子烟在外包装上和卖家 的推广语中 ,被称为“一次性气雾剂”“奶茶杯”“可乐罐”“星球杯”等 ,多种口味 是这类商品的主要卖点。

  事实上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明令禁止除烟草口味以外 的调味电子烟 。同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也 是禁止行为。然而 ,这类“三无”电子烟却以奇特造型 、花样口味 ,不仅吸引了大量年轻人 ,还逐渐吸引不少未成年人“入圈” 。

  接受采访 的专家认为 ,“三无”电子烟泛滥会导致多方面 的危害 ,扰乱烟草市场秩序 、危害人体健康,而其对未成年人 的危害更是值得警惕。在多重禁令之下 ,“三无”电子烟仍野蛮生长 ,这归咎于交易手段的隐蔽性、监管不力等多重因素 ,亟待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规制。

  三无电子烟受追捧

  各种口味吸引少年

  “前段时间 ,我本来 是想去买普通卷烟的 ,但进店后 ,老板向我热情推荐了一款一次性电子烟,说 是叫‘可乐罐’,有多种口味,味道甜美,年轻人都爱抽 。”北京市朝阳区居民袁先生向记者谈起了第一次购买电子烟的经历 。

  袁先生去 的烟酒店位于朝阳区一小区内 。据店主介绍 ,一次性电子烟可以抽6000口左右,充电就能抽,一支能抽一个月 ,性价比高 ,有各种水果口味 ,比普通卷烟和市面上 的普通电子烟都要好抽 。出于好奇,袁先生花99元购买了一支柠檬口味的“可乐罐”。

  袁先生回家后才发现,这种电子烟可能 是“三无”产品。“外包装格外简陋 ,连生产厂家和生产标准都没有,附带 的使用说明书里只有繁体中文 。”

  抽了一段时间后,袁先生发觉 ,这种水果味 的电子烟虽然没有普通卷烟 的焦油味,抽起来味道比较甜美 ,不过抽多了会感觉嗓子疼,“后来就不敢再抽这类电子烟了”。

  近日,记者来到上述烟酒店实地采访 ,一进门,就看到门口收银台前摆放着大量五颜六色的小瓶子 。店主看到记者在观察这些小瓶子后 ,立刻拿出一个递了过来并说道:“一次性电子烟 ,有果味 的还有汽水味 的 ,不刺激,好多小年轻都买。”

  店主口中的一次性电子烟,价格在89元到99元不等,其中一款名叫“兔兔奶茶杯”,外形就像一个迷你的带吸管水杯 ,包装上还印着卡通兔子图案 ,分为多种颜色 ,不同颜色对应不同口味,有奇异果 、黑加仑、激爽可乐等 。此外,旁边还放着不少某款电子烟的替换芯雾化弹,也有多种口味 ,如蜜桃多多 、元气草莓 、冰魄薄荷等。

  记者花99元买了其中一款青提味 的“兔兔奶茶杯” ,在这款产品的外包装上 ,尽管有某品牌名称,但 是生产批号、生产厂家、使用说明等信息一概没有 ,只有简单 的信息表明,该产品烟油容量为15毫升,尼古丁含量为每毫升30毫克。

  记者询问店主具体使用方式时,得到的回复是“可以直接用自己 的数据线充电 ,充电就能抽,大概能抽6000口” 。在介绍商品时 ,店主更 是多次表示 ,这种果味电子烟“都是年轻人来买 ,一次买好几种口味换着抽,其中不乏学生党” 。

  据了解,“可乐罐”等“三无”电子烟近期在市场上悄然出现 ,并迅速在年轻人群体中风靡 。

  江苏南京的段女士逛街时经常看到 ,有年轻人随身携带造型精致的电子烟 ,她觉得这样随手拿出来抽一口 的感觉很酷 ,于 是特意托朋友买了一款名为“奶茶杯” 的水果味电子烟。

  “我单纯觉得样子好看 ,抽着好玩,想着水果味 的应该危害也不大 。这个和专柜买 的普通电子烟不太一样 ,抽起来味道真的很香 ,但一天不能抽太多 ,抽上十几口就感觉嗓子像被顶住一样。”段女士说,这种电子烟的受众主要是年轻群体 ,身边不少“00后”都在抽。

  近日,一名拥有2000万粉丝 的测评博主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则介绍水果味电子烟危害的视频,而在评论中却有不少网友留言称“想买”“有没有卖 的”“年轻人谁抽卷烟啊”,对这种水果味电子烟 的追捧可见一斑 。

  相关新闻报道显示,不少中小学校周边店铺向学生兜售果味电子烟 。有网友评论称 ,“我才六年级,班里就有人抽了,老师最近在忙着请家长‘喝茶’”“我现在初二,身边抽 的人确实不少”。

  禁令之下隐蔽售卖

  平台设置专属超话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无论 是线下实体门店,还 是线上电商平台 、社交软件中 ,都有大量“三无”电子烟售卖情况存在 。

  在一些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关键词时 ,会直接弹出“绿网计划”页面 ,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不得发布推广和销售电子烟的信息 。平台进一步规定禁止发布电子烟及相关商品 ,如电子烟套装 、雾化器、烟油、烟弹 、注油工具或服务、加热卷烟烟具等 。

  因此,在相关平台检索“果味电子烟”“烟油”等关键词,均显示无搜索结果。

  然而 ,“三无”电子烟并非在电商平台上彻底绝迹,而是以另一种更为隐蔽的形式继续存在 。记者以“雾化油”“雾化器”“网红奶茶瓶”等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 ,立刻弹出市面上“三无”电子烟 的类似商品 ,甚至还有电子烟果味爆珠 、果味滤嘴等周边商品 。

  由隐蔽关键词搜索出的商品 ,大多是电子烟 的果味补充液 ,其商品详情页中介绍更 是模糊其词。例如 ,某款商品名称为“水果味雾化油草本香薰可雾化专用补充液油电子式高浓度蒸气精油” ,月销量已达400多,一个补充液30毫升 ,55元 ,下单前咨询客服可获得注油器赠礼。

  此类商品的卖家格外谨慎 ,当记者在聊天框中提到“烟”“奶茶杯”等字词时,客服立刻要求“请撤回消息”,然后称自己卖 的是“香薰” 。此外,其他店铺亦有将补充液叫作“香水”“食用油”等的情况。

  除了在电商平台上“打暗语”售卖商品的情况外 ,还有不少“三无”电子烟的售卖场所转移到了更为隐蔽的社交平台 。在某社交平台上,甚至有“奶茶杯”的专属超级话题 ,话题中全部是求购、售卖 、交易信息 ,大部分卖家都表示“要的加私人聊天账号私聊 ,可以同城闪送和快递” 。

  记者添加了其中几位卖家的聊天账号,询问得知他们既售卖完整电子烟 ,也售卖补充液,“可乐罐”“奶茶杯”“萌虎杯”等各种网红产品应有尽有,甚至有人声称“厂家直发”,价格在55元到168元不等 。

  在网络市场里 ,这类电子烟 的价格差异极大,同一款“萌虎杯” ,在一名卖家手里的价格 是168元,而在另一名卖家那里只需58元。令人感到意外 的是 ,从其中一名卖家 的朋友圈信息中可知,她还是一名高二学生 ,本身就 是未成年人。聊天过程中 ,她告诉记者 :“身边同龄人都抽 ,多酷啊。”

  然而,在受访专家看来 ,这些“三无”电子烟大量存在 ,甚至将触手伸向未成年人,不仅扰乱了烟草销售市场 ,而且还会造成多种负面影响。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认为 ,这类“三无”电子烟通过奇特的包装 、独特的口味吸引青少年购买,青少年由于缺乏辨别能力 ,往往很容易被动走上吸烟道路 ,最终影响 的不只是个人身体健康 ,也会对教育和社会秩序产生危害 。

  藏于暗处打击较难

  加强监管势在必行

  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口味。《电子烟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 ,任何个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 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 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

  然而,多重禁令之下,“三无”电子烟为何仍能轻易买到 ?

  朱杰说 ,随着电子烟国标 的出台 ,国标电子烟只能卖烟草口味 ,而“三无”电子烟拥有各种水果口味,更容易被消费者所接受 。2022年5月,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发布 的《2021年中国中学生和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结果》显示 ,2021年中学生使用过电子烟的比例为16.1%,其中使用水果味的比重占到63.8% 。在2021年中国电子烟消费者偏好口味中,60.9%消费者偏好丰富 的水果、食物等其他口味 。

  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吴迪认为,这类电子烟对年轻消费者 ,特别 是未成年人吸引力强 。其外观设计十分可爱 ,包装像零食或玩具 ,又有多种新奇口味 ,对孩子具有很强 的诱惑力。青少年处于快速探索 、学习周围事物 的阶段 ,对新兴事物存在强烈 的好奇 ,电子烟与传统烟草相比,因外观设计新颖 、口味样式各异,更加符合青少年的心理特征。

  “《电子烟管理办法》出台后 ,由于明文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 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 的电子烟 ,使得一部分青少年群体选择这些‘三无’产品作为新 的‘玩具’,继续选择自己喜欢 的口味 。”吴迪说 。

  朱杰还提到,“三无”电子烟在研发、税收 、人工等方面,成本远低于国标电子烟,所以价格低廉、利润空间大 ,因此消费者更愿意选择 ,商家也更有利可图。同时,由于这类“三无”电子烟多是小作坊式经营,资金 、技术投入低 ,并且藏于暗处,相关部门打击难度较大 。

  朱杰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从生产和销售两方面着手 ,双管齐下 。相关监管部门追根溯源查找不法生产厂商,予以整治打击 ;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酒吧、学校等“三无”电子烟集中场合进行巡查 ,及时发现并处理“三无”电子烟销售终端。同时,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将监管变为群防群治 ,提高监管效率。

  吴迪认为,应当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责任,采取技术手段,对一些可能涉及“三无”电子烟的关联词 ,如“雾化油”等进行审核和筛查,并严格检查平台商家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行为。社交平台对于涉及电子烟及其关联词的信息要进行更加严格的排查,应及时封停存在销售电子烟行为的违规账号,对于可疑账号采取必要 的限制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要重点强化电商平台 、社交平台 的主体管理责任 ,严密排查。快递环节要坚守实名制 ,严格检查包裹物品 ,不给违法寄送‘三无’电子烟提供便利 。”吴迪说。

  朱杰还呼吁,学校及家长应当共同担负教育职责。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律知识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让青少年了解烟草 的危害,正确引导青少年远离烟草 ,对于校园不良风气,学校要及时引导阻止 。家长也应加强教育和管理,避免青少年前往容易接触到烟草 的场合 。

  漫画/李晓军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 ,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 。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 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 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 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 的范畴 。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

  对于他人发起 的求助 ,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 ,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 ,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 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的 。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不得违反法律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 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 ,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 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 的 是人间正气 ,呼唤 的 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 的法理所在 ,也 是社会公序良俗 的必然要求 。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 ,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 ,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 的行为 ,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 ,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 ,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 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 ,乃至后续 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 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 ,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 ,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 。因此 ,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 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 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 ,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 ,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 ,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 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 ,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 的人 ,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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